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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的通知
作者:ebaitiancms 日期:2013-11-14 点击: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打印 关闭

 

各市、州、县档案局,各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以下简称“10号令)于20121217日发布,201321日起施行,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0号令是规范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的规章性文件,是促进企业科技事业单位依法加强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全面 

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就认真贯彻落实10号令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资源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站在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高度,切实重视10号令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深刻领会规范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档案资源建设意识,推动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

二、切实抓紧整改。各单位要对照10号令所规定的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工作情况,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各项活动的工作实际,分析查找在执行原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检查文件材料收集、档案门类设置、保管期限划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紧整改和完善。

三、科学编制三合一制度。各单位要按照10号令的要求,依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认真开展本单位档案分类大纲的编制修订工作。分类大纲的编制要重点明确文件材料分类类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简称三合一制度)。三合一制度的编制,要以资产关系为纽带,以证据、责任和信息价值为导向,突出以人为本、涵盖全面,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已经制定三合一制度并报送省档案局审核同意的省属企业,要按审核后的三合一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尚未制定三合一制度的省属企业,要抓紧制定,并报省档案局审核同意;省属科技事业单位要参照10号令的要求,编制三合一制度,报省档案局审核;中央在鄂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三合一制度的编制要认真贯彻10号令的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省档案局将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各地档案局要认真组织属地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开展档案三合一制度的编制、审核和修订工作,审核同意后的档案三合一制度要作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性材料认真贯彻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企业科技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按照10号令的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从规范文件材料分类类目、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准确划分保管期限三个重要环节入手,确保各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要把编制修订档案分类大纲当成贯彻落实10号令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使修订审核后的分类大纲成为单位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的可操作性业务规程,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和质量。

                                                                                    湖北省档案局

                                                                                   2013114